禅城出台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
来源:佛山在线    时间:2023-08-12 11:40: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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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日报讯记者罗艳梅报道:日前,《佛山市禅城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印发出台,按照实施办法,新设立或迁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,禅城将按实缴资本的2%给予开办补贴,最高补贴5000万元。

作为佛山中心城区,禅城的金融业优势突出。2022年,禅城区金融业增加值为290.35亿元,占全区GDP的比重为12.7%。金融业纳税合计33.34亿元,同比增长18.1%,增收5亿元。《实施办法》的出台,将进一步完善金融扶持政策体系,吸引优质金融资源集聚,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,将禅城打造成具有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。

该办法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、银行账户、税收缴纳地、统计关系及实际经营地均在禅城区范围内的金融机构、金融载体及金融行业协会等及其金融人才,开业时间以工商注册在禅城区的起始日为准。

根据《实施办法》,补贴的项目有开办补贴、物业补贴、经营补贴和人才扶持奖等。

其中,开办补贴的“含金量”最重。《实施办法》规定,禅城将对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按机构层级和类型给予开办补贴,属于独立法人总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、保险机构及证券业金融机构、保险服务机构、实缴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新兴金融机构四类机构均按实缴资本的2%给予开办补贴。《实施办法》设立了最高补贴标准,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高补贴5000万元,保险机构及证券业金融机构最高补贴3000万元,保险服务机构最高补贴200万元,新兴金融机构最高补贴1000万元。

属于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的银行将给予开办补贴500万元;保险机构及证券业金融机构给予开办补贴500万元;全国性保险代理机构的省级分公司、全国性保险经纪机构的省级分公司给予开办补贴30万元。

《实施办法》还明确了物业补贴措施,并设定了物业补贴领取条件及补贴面积上限。同时,对四类新设立及迁入的金融机构给予经营补贴和人才扶持奖。通过扶持行业协会、金融发展载体等,促进金融行业协调发展。

此外,禅城区将每年组织评选禅城区金融发展突出贡献团队奖,对获奖金融机构团队给予补贴,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。

编辑/王琦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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